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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诉庭判决

2018年2月1日

亲爱的弟兄姐妹:

今天,康牧师、陈牧师、岭恒、玉音、绍云和周英汉再次回到庭上接受上诉庭审讯的判决。高级法院之前将六人的控状从刑事法典409节改至406节,六人刑期因此也减短;检方为此提出刑事参考——2017年8月1日,最高法院五司开始审理此上诉。

今早,上诉庭维持高庭的判决——这代表六人减短后的刑期没有改变。这也表示绍云无需再次入狱,其他五人也能带着更大的确定性继续服刑。

我们感谢神施怜悯与恩典给我们,过去七年不断的扶持我们,最终让此事画上句点。我们感谢你们这些年不间断的祷告,而且一直这么忠心的支持教会。


主内肢体

执行牧师
岑贤光与赵仁牧师

* 声明原为英文稿,此为声明中译版。